广西:对环境安全问题动真格、不姑息
今年贺江重大水污染事件发生以来,广西在全自治区开展了环境安全隐患大清查大整治行动,对环境安全问题动真格、不姑息。
广西环境安全隐患大清查大整治主要针对重点饮用水源地、重点流域区域、非法生产单位、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尾矿库安全和环保部门重点能力建设等六个方面进行清查整治,切实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自治区有关部门成立了14个调研组赴全区进行调研,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活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由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实施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并要求市、县、乡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排查报告上签字,逐级上报备案,以示负责,严格责任追究。
今年以来,自治区环保厅对发生污染事件或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严重滞后的3个市分管副市长、11个市县环保局长和6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今年一季度广西贵港红旗纸业有限公司私设暗管、木薯淀粉生产线未批先建、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共处约44万元罚款,重新核定并追缴排污费约18万元;对广西崇左市凯源酒业化工有限公司违法排污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产。
据介绍,下一步广西还将强化属地管理,要求各级政府对辖区环境保护负责,上下级政府“一把手”每年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环保考核;强化共同责任意识,定期召开环境保护部门联席会议,共同协商解决环境问题;强化依法追责,加大环境保护在干部考核中的权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环保过错问责办法,增加环保工作在政绩考核中的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