淀粉类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以豆类、薯类等粮食淀粉为原料制成的凉粉、粉皮等蒸煮制品及粉丝、粉崐条、淀粉等制品中各项卫生指标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豆类、薯类等粮食淀粉为原料制成的凉粉、粉皮等蒸煮制品及粉丝、粉崐条、淀粉等制品中各项卫生指标的测定。
2 引用标准
GB 2713 淀粉类制品卫生标准
GB 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 5009.22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方法
GB/T 5009.29 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方法
3 感官检查
具有本品应有体态和色泽,不酸,不粘,无杂质,无异味,无霉变。应符合GB 2713的规定。
4 理化检验
4.1 水分
按GB 5009.3中直接干燥法操作。
4.2 砷
按GB/T 5009.11操作。
4.3 铅
按GB/T 5009.12操作。
4.4 防腐剂
按GB/T 5009.29操作。
4.5 黄曲霉毒素B1
按GB/T 5009.22操作。
4.6 淀粉酸度
4.6.1 原理
淀粉酸度以 10 g&127;样品消耗氢氧化钠溶液(0.1000mol/L)的体积(mL)表示。
4.6.2 试剂
4.6.2.1 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
4.6.2.2 酚酞指示液:称取 0.5 g 酚酞溶解在乙醇(95%)中并至 50 mL。
4,6,3 分析步骤
称取 5.0 g 经研磨均匀的样品,置于 250 mL 锥形瓶中。加30~40 mL 水,摇匀,使崐成糊状,加5滴酚酞指示液,用4.6.2.1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初现粉红色,0.5 min 崐不褪色即为终点。
4.6.4 计算
X=V×2×cNaOH0.1000
式中:X—样品酸度,°T;
V—样品消耗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mL;
c(NaOH)—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浓度,mol/L;
0.1000—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c(NaOH)=0.1000mol/L]的浓度,mol/L。
4.6.5 允许差
相对相差≤5%。
本标准规定了以豆类、薯类等粮食淀粉为原料制成的凉粉、粉皮等蒸煮制品及粉丝、粉崐条、淀粉等制品中各项卫生指标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豆类、薯类等粮食淀粉为原料制成的凉粉、粉皮等蒸煮制品及粉丝、粉崐条、淀粉等制品中各项卫生指标的测定。
2 引用标准
GB 2713 淀粉类制品卫生标准
GB 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 5009.22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方法
GB/T 5009.29 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方法
3 感官检查
具有本品应有体态和色泽,不酸,不粘,无杂质,无异味,无霉变。应符合GB 2713的规定。
4 理化检验
4.1 水分
按GB 5009.3中直接干燥法操作。
4.2 砷
按GB/T 5009.11操作。
4.3 铅
按GB/T 5009.12操作。
4.4 防腐剂
按GB/T 5009.29操作。
4.5 黄曲霉毒素B1
按GB/T 5009.22操作。
4.6 淀粉酸度
4.6.1 原理
淀粉酸度以 10 g&127;样品消耗氢氧化钠溶液(0.1000mol/L)的体积(mL)表示。
4.6.2 试剂
4.6.2.1 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
4.6.2.2 酚酞指示液:称取 0.5 g 酚酞溶解在乙醇(95%)中并至 50 mL。
4,6,3 分析步骤
称取 5.0 g 经研磨均匀的样品,置于 250 mL 锥形瓶中。加30~40 mL 水,摇匀,使崐成糊状,加5滴酚酞指示液,用4.6.2.1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初现粉红色,0.5 min 崐不褪色即为终点。
4.6.4 计算
X=V×2×cNaOH0.1000
式中:X—样品酸度,°T;
V—样品消耗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mL;
c(NaOH)—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浓度,mol/L;
0.1000—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c(NaOH)=0.1000mol/L]的浓度,mol/L。
4.6.5 允许差
相对相差≤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