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66家 国家环保总局首次发布重点污染源名单
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了污染物排放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一位熟悉内情的人士透露,此举旨在科学测算各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进一步推行排污权交易等环保新政做准备,以最终实现污染物排放目标。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是指环保总局需要直接掌握其排污信息的重点工业污染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包括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或者有毒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工业企业、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10000吨/日以上)、危险废物处置厂等。
企业名单由总局与各省环保部门商定,原则上以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占全部企业排放量65%以上的企业为基础确定。此次确定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包括:废气污染源3592家、废水污染源3115家,其中,合并重叠的641家,共有工业污染源6066家;城市污水处理厂658家。国家重点监控的危险废物排放源和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名单另行确定。
国家环保总局要求各地环保部门根据需要,在辖区内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基础上,再确定一批省(市、县)控重点企业。
国家环保总局提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将作为实行排污许可证管理的重点。据业内人士透露,环保部门已经要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申报污染物排放情况,届时将可能会依据环境容量,为每个企业确定一个排放额度,并逐步推广排污权交易,使企业在利益驱动下,珍惜有限的排污权。
排污权交易是许多国家通过市场手段配置、保护环境资源的重要经济政策之一。其主要思想是:在满足环境的条件下,设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即排污权,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那样被买卖。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从三个方面推进开展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交易制度改革:一是进一步明确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二通过招标、拍卖,实行排污权有偿取得;三是逐步推广排污权交易。
对那些能“省”下排放容量的企业来说,排污权交易将是一个新的商机。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也是环境统计的重点。环境统计季报将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为基本样本,在此基础上科学测算各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汇总得出全国季度统计结果,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