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部长:排查以环保为由限制养猪业发展等问题
9月7日,封面新闻记者从生态环境部了解到,6日,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召开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视频会。环境部部长李干杰表示,要一并排查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由,限制养猪业发展或压减生猪产能等问题。
李干杰强调,保障生猪生产和猪肉市场供应,是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进一步严格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有力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绿色发展。
李干杰强调,各地要在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积极主动开展禁养区划定范围过大、限制散养户、不允许建设通过粪污资源化利用实现无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等违法违规问题的排查,建立分县工作台账,全面核实禁养区有关情况。
“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做到立行立改,坚决、迅速取消超出法律法规的禁养规定和超划的禁养区。”李干杰指出,生态环境部将把这些突出问题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强化监督,适时开展专项行动。要加强政策支持,对禁养区内需关停搬迁的规模化养殖场户,优先支持异地重建;对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畜禽养殖建设项目,加快环评审批;对畜禽粪污全部还田利用的养殖场户,不需申领排污许可证,实行登记管理。要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加大技术指导与帮扶,着力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和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各地在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任务时,要立足实际,切实做到分类指导、精准施策、依法监管,严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等名义,利用禁养区划定搞“一刀切”。对“一刀切”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对确需关闭搬迁的养殖场户,给予合理过渡期,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以清理代替治理”等简单粗暴行为和敷衍应对做法。
李干杰要求,生态环境部门要积极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禁养区排查整改工作的指导,加大禁养区整改调整政策支持力度,共同服务养殖业平稳健康绿色发展。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和落实责任,加大工作投入力度,全力推进,务求实效,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推动、亲自落实。要与农业农村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稳定生猪生产、化解重大风险过程中,做到及时沟通、共同研究、严密部署、共抓落实。要加强督查督办,对工作推进不力和存在虚假整改、敷衍整改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视情开展专项督察,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李干杰强调,保障生猪生产和猪肉市场供应,是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进一步严格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有力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绿色发展。
李干杰强调,各地要在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积极主动开展禁养区划定范围过大、限制散养户、不允许建设通过粪污资源化利用实现无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等违法违规问题的排查,建立分县工作台账,全面核实禁养区有关情况。
“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做到立行立改,坚决、迅速取消超出法律法规的禁养规定和超划的禁养区。”李干杰指出,生态环境部将把这些突出问题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强化监督,适时开展专项行动。要加强政策支持,对禁养区内需关停搬迁的规模化养殖场户,优先支持异地重建;对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畜禽养殖建设项目,加快环评审批;对畜禽粪污全部还田利用的养殖场户,不需申领排污许可证,实行登记管理。要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加大技术指导与帮扶,着力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和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各地在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任务时,要立足实际,切实做到分类指导、精准施策、依法监管,严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等名义,利用禁养区划定搞“一刀切”。对“一刀切”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对确需关闭搬迁的养殖场户,给予合理过渡期,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以清理代替治理”等简单粗暴行为和敷衍应对做法。
李干杰要求,生态环境部门要积极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禁养区排查整改工作的指导,加大禁养区整改调整政策支持力度,共同服务养殖业平稳健康绿色发展。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和落实责任,加大工作投入力度,全力推进,务求实效,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推动、亲自落实。要与农业农村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稳定生猪生产、化解重大风险过程中,做到及时沟通、共同研究、严密部署、共抓落实。要加强督查督办,对工作推进不力和存在虚假整改、敷衍整改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视情开展专项督察,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