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环保联手 企业环保不达标贷款难
日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督局(简称“广西银监局”)与广西环保局签订了“信息交流与共享协议”,实现了银监与环保部门联手,这意味着广西区内的企业和项目,如果在节能减排方面没能达标,将难以得到银行机构的信贷支持。
广西是资源大省,糖业、火电、铝业等产业比重大,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工作难度较大,广西银监与环保两部门签订这一协议,是为贯彻国家节能减排和宏观调控政策而打出的一记“组合拳”,意在通过推动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的展开,以金融之手遏制高能耗、高污染企业 。
早在2007年,国家环保、银监等部门就联合下发文件规定,明确了对不符合产业和环境违法的企业和项目进行信贷控制,以绿色信贷机制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据环保部门通报的情况,严格贷款审批、发放和监督管理,对未通过环评审批和环保设施验收的新建项目,不得新增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
“上述规定出台后,很多银行都反映工作很难做,技术性太强。”广西银监局的一位负责人表示,由于节能减排专业性强,银行界希望能够有更详细、完备的技术标准及重点企业的信息。而广西银监局和广西环保局签署的“信息交流与共享协议”,则为银行摸清企业节能减排的情况提供了详细而权威的信息。
据介绍,广西环保局向广西银监局提供的信息包括有:广西环保局掌握的经核实的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企业或建设项目名单、广西各市减排年度(半年度)数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监控的重点企业污染减排情况以及环境友好型企业、环境友好工程、环保最佳适用技术等信息。
广西银监局在征得广西环保局同意后,将把信息及时发送到广西各银行金融机构,以便各银行金融机构在信贷审批时严格把关。按照绿色信贷机制,对列为国家重点的节能减排项目给予支持;对得到财政、税收支持的节能减排项目给予支持;对节能减排显著地区的企业和项目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支持。另外,对列入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和淘汰类的新建项目不支持;对耗能、污染问题突出且整改不力的企业和项目不支持;对列为落后产能的项目不支持。
广西银监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发现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违规给节能减排不达标的企业或项目信贷支持,将会在高管人员的认定审查、一些新的业务准入审批、新的机构设置上都会有所处罚。